释义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总共分了四级,其中第四级医疗事故算是相对比较轻的损害。但在医疗事故中受伤害的情况有千万种,究竟哪些情形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总说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表现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以上是关于四级医疗事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不清楚,请咨询法律咨询网站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