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
释义 | 一、借款期限约定不明该怎么认定 借款合同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确定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要是借款合同约定不明的,不是说就不能向借款人追讨借款了,这种情况下法律中规定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也要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准备时间才行。当然,在还款的时候,若该借款是有偿的,那么还需要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借款利息。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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