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投资别的公司做股东可以吗 |
释义 | 一、法人投资别的公司做股东可以吗 这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八项行为,其中,第五项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行为。 2、《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也规定: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应对股东会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并取得股东会之许可。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条件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则不能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几种情形,以下汇总介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很多能力强的法人不仅仅在一家公司做法人还会做好几个公司的法人,但是只要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竞争关系,是无所谓的。但是如果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公司章程是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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