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是指业主以房屋契据为抵押,取得贷款并按时支付利息的行为。房屋产权仍由产权人管理。债权人只能按时获得利息,但无权使用和管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产权人收回房屋契据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法律咨询: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按揭登记手续?谢谢您! 律师答: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当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房屋所在地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时,抵押权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所有权证》。对于普通住房,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以预售商品房作为抵押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六)能够证明抵押人有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七)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后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注明抵押情况并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出具《其他房屋所有权证》。相关法律知识: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次合同。它以原主合同合法有效的存在为前提,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房屋。(3) 当负有清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不依赖债务人的行为,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实现其权利。(4)抵押财产必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拥有抵押房屋的所有权。抵押房屋为国有房屋的,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屋。(5) 住房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担保范围应当明确。(6) 房屋抵押后,抵押人不会丧失房屋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当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住房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遭受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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