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贷款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是指业主以房屋契据为抵押,取得贷款并按时支付利息的行为。房屋产权仍由产权人管理。债权人只能按时获得利息,但无权使用和管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产权人收回房屋契据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一方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设立房屋抵押。以财产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 郑*英的《盛世危言论银行》:“我听说汇丰银行虽然有华商股份,但与华商没有联系。即使有实质性的华商股份,也没有抵押。”在《孙中山与廖仲恺》中,贺宁说:“孙先生在上海的房子也抵押了两次,借了一些钱当军费。”曹禺《日出》的第二幕:“哦,他还问我银行的房地产是否都抵押了。”(一)房屋抵押是对原债权债务的担保债权债务关系中,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权是次合同。它以原主合同合法有效的存在为前提,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房屋。(3) 当负有清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不依赖债务人的行为,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实现其权利。(4)抵押财产必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拥有抵押房屋的所有权。抵押房屋为国有房屋的,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屋。(5) 住房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担保范围应当明确。(6) 房屋抵押后,抵押人不会丧失房屋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当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住房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遭受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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