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公证遗嘱内容呢
释义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是: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