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市小产权房政策 |
释义 | 【为您推荐】清镇市律师 ? 江阴市律师 ? 洞口县律师 ? 谯城区律师 ? 溧阳市律师 ? 邗江区律师 ? 南江县律师 ?? 房子在市场中有小产权与大产权之分,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相关费用,且其产权证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国家对小产权房,有很多政策要求,例如小产权房在市场中如何交易呢,下面简要给大家介绍下郑州市小产权房政策的相关知识。 一、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二、出台政策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 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1]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决定》提出的是改革的方向,包括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没有谈及如何解决“小产权房”这样具体的问题。[4]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5] 三、2016-2020年郑州市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小产权房在郑州越来越隐蔽,“拆迁安置房”等仍在销售 专家称,对非安置对象来说,即使买的安置房本身手续没问题,出现纠纷时产权也不受保障 此外,凡是没有土地证、规划证的房子,都约等于小产权房,购买更是没保障 3月末,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这一消息的披露让小产权房以及它们的命运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 据透露,在清理整治方案中,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 然而在郑州,一些打着城中村拆迁后“村民安置用房”名义的房子仍然在销售,记者暗访发现,这些楼盘并没有商品房预售证等手续 结合,以上知识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国家规定是不能进行明确交易的,特别是郑州市小产权房政策中对小产权房相关要求已经很明确的。小产权房,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属于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法律也不允许上市买卖。虽然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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