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视角 |
释义 | 近日,由上海市司法局、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律师协会主办,由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金融业服务办公室及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四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从互联网金融法律的角度给出了新的思考。 创新法制先行 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今后发展方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杨路提出了“规范化、大众化、规则化”的大胆设想。 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深入,一些之前不曾遇到的新法律问题接连出现。尽管司法对于金融创新抱着鼓励和支持的态度,但是具体到与互联网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相关法律案件诉讼过程中,却也引发了法律界新的思考。 杨路认为,这里首先就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效率问题,“金融司法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有足够的耐心和足够的宽容,对于一些新兴出现的产品和尝试轻易就否决,这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来说不是好现象。”其次,杨路认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正处于缺乏规则化的尴尬阶段,因此在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纠纷的案件中,尊重双方当事人意志,也是司法应有的态度。此外,他还强调,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一件新生事物,司法部门应当关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衔接。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大大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但是金融交易的安全保障问题一直没能真正得到解决,比如客户的信息被滥用、P2P贷款平台跑路等。杨路以P2P行业为例,提出了“如果贷款收不回来,我们的抵押权或担保物权到底如何来行使”、“如果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登记,那我们的不动产抵押登记集团又如何进行登记”等一系列受到广泛关注的“时兴”问题。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志龙认为,互联网金融最关心的是安全,而互联网金融又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管理弱、风险大”等6个特点。“相对于传统金融有形、封闭、相对循环、接近完美的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在风险控制方面仍比较欠缺,而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也为风控理念的转型提出了要求,也为司法提出了要求。”曹志龙坦言,如今在与互联网金融相关诉讼案件中,电子证据的采集与验证存在技术上的困难,而监管和制度与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不同步的情况已经凸显,亟待解决。“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的革命,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正能量“,我们欢迎互联网、也愿意理解和应用互联网,而互联网风控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问题之一,需要法律和监管的齐头并进。” 以技术为导向 “任何创新都不是从无到有的剧变,而是对已有的简化,而这一切是以技术为导向的。”点融网联席总裁、创始人郭宇航说。 两年多前,郭宇航褪下了律师袍,创办了点融网,如今他表示“再也不是一个人在奋斗”,对于这两年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飞速的发展感到欣喜。“在互联网时代,借款人、投资人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得到了充分的简化,以前借款需要在银行等一个多月,而现在,从准备材料到提交申请,完成审批,都十分快捷,甚至能在PC端独立完成。这是我们在很多科技论坛上看到的国外已经发生的现实,如今在中国也在陆续发生。”郭宇航认为,门槛降低、流程简化,正是来自于互联网的巨大魅力。 针对这两年引发最多争议的P2P行业跑路事件不断,郭宇航表示,监管部门之所以仍能允许这个行业继续发展,甚至还出台鼓励政策,恰恰是在于监管部门以前对于体量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完全无法掌握。“资金流向、借款利率、保障情况监管部门原先无从了解,而有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意味着把线下的民间借贷,搬到阳光下的互联网借贷去。只需要让P2P或互联网借贷公司,后方开放API接口,监管部门就能实时掌握民间借贷的各种数据,控制宏观的金融风险,以及借款的流向、利率和报账水平,对于监管部门有巨大的意义。”在郭宇航看来,这就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优势体现。 创新不仅仅代表了简化,也代表了越来越多跨界合作与跨界尝试。“我今天在这里不是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和大家交流,本身就是一个跨界的结果。传统金融机构如今也开始做中间业务,通过互联网进行业务对接,进行直接融资,而非以前的间接融资,这就是跨界的创新”。 跨界、技术驱动、简化、联动形成了郭宇航眼中的互联网技术创新。此外,郭宇航也提及了司法支持在这种创新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整个P2P行业在金融审判实践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从最初到最终获得判决,历时一年的时间,先后解决了立案难、电子证据、侵害损失的界定数额等问题。”郭宇航欣喜地表示,这些都是通过曝光和法官沟通、通过律师团队共同推进整个P2P行业在司法规范化的成果。“包括我们在去年就开始的一个监管部门和银监会共同起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国际监管和本土实践的报告,包括早先设立金融研究院等。” “规范是一个巨大的命题,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的时候,企业应该做的是避而远之而非踩雷区,应当努力从一个荆棘丛中开出一条合规的道路。”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丰感慨道。 冲击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疑对传统金融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银行业首当其冲。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汪素南承认,即使是银行业务当中,绝大部分的交易已经来自于电子渠道,这在十年前是不可想像的。“七八年以前,互联网公司在河的左边,我们银行在河的右边,各做各的事情。我们银行归根结底只做三件事,存款(理财就是存款的广义)贷款(各种融资方式),支付(汇款、转账等)”互联网公司对银行发起的第一项挑战是引入支付服务,成立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件事情大概七八年前发生,大概两三年前已经达到动态平衡。”汪素南表示,两三年前,互联网公司陆续进军存款和理财业务,尤其是一年前开始进攻,这也促使银行业为了应对竞争涉猎理财业务,双方在半年之前也达到动态平衡。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第三个方面,就是在贷款,尤其是很多P2P.银行一直认为做贷款是有优势的,尤其在风险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所以认为互联网的进攻伤害不到我们。”但是如今,随着P2P公司遍地,传统银行仍然感到了压力,“整个经济在搬家,从实体向线上搬家,在搬家过后所有客户的信息其实在网上就可以获取。现在大家经常说,银行在网络公司面前是”裸奔“的。”汪素南表示,在互联网空间,你的资讯是很容易获取的,放贷也不是件很难的事,银行已经意识到了这个担忧。 “金融的本质是信任,如果没有信任就不会有金融这个实体的发生,银行凭借着他的信誉还有这个信任在,因此还有领域的优势”。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许炜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为传统保险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将来的金融仍是数据主导而不是金融主导。“保险是一个逐渐在缩小的市场,虽然没有很多人在公开的场合提出这点,但是有很多数据说明这点。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现在社会的发展,技术可以帮助人们规避很多风险,整个保险的需求在缩水。”因此,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应当起到更正面、积极的作用,如敦促传统金融业向大数据、线上线下协作的模式过渡,“我们需要站在获取数据的最前沿,需要更加靠近用户,需要以更加低廉的方式收集更加海量的数据”。许炜认为,如果本着产业链推倒的方式被动接受这样的改变,等到金融和保险机构必须接受这样的改变时,已经远远跟不上前段改变的速度了。“我相信这些创新的命题,需要业界、法律界、监管来共同考虑,但是当我们了解到创新的迫切性以后,很多问题我们会站在一个很统一的角度去看待,去想出应对的办法。” 某公司创始人补充道,互联网也是利用了大数据的特点,通过这个方式达到分散风险。“未来从创新的角度说,更多的还是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和竞争。”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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