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案件公安能否撤案 |
释义 | 一、轻伤案件公安能否撤案 如果和解,可以撤案。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轻伤案件公安是否撤案要看它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撤案的条件而又盲目进行撤案的话,危险性肯定是会比较高的。轻伤案件公安撤案了受害者认为撤案的理由不够充分而要进行起诉时,就应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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