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撤资流程 |
释义 | 外资企业撤资有什么流程 依据我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要撤资的不想继续经营的,应该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并且要进行清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第七十一条 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一)、(二)、(三)、(六)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外资企业撤资有什么流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要撤资的不想继续经营的,应该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并且要进行清算。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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