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咨询: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有哪些? 律师回答: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