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由于失地安置是会发放房屋的,并且房屋有房产证,所以是能够进行继承的,在进行继承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继承,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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