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多少 |
释义 | 【为您推荐】海拉尔区律师 ? 都江堰市律师 ? 富蕴县律师 ? 夏津县律师 ? 团风县律师 ? 西乡塘区律师 ? 龙华区律师 ? 国务院特殊津贴对我们寻常百姓来说显得十分遥远,它是为了奖励高技术人才以及为国家做出卓越贡献的人设置的一项奖励,目的是为了激励更多的人提高自己的创造性,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发放需要满足很多条件,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多少。 一、什么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 3、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成就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带头人;或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国家和省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国从1990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对国务院津贴是多少问题的解答。国务院特殊津贴对很多贡献者来说不仅仅是金钱奖励,更是一项无上的光荣。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申请条件和选拔标准较为严格,因为我国的科技方面的人才也是非常多,科技成果巨大,所以会有很高的标准。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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