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宣告后可以驳回吗 |
释义 | 破产宣告后可以驳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想要申请破产的话,是可以在人民法院进行裁定的,那么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话,就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给申请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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