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凭啥不能继承?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凭啥不能继承? 可能有很多农民朋友就要问了,自己父母的宅基地,子女们可以继承吗?我们首先要知道的是,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你也可以拥有的只是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说是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话说回来,这个宅基地上面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个人的,所以这个房屋是可以被子女继承的,但是子女必须要有合法的继承权利才可以。 对于房屋的合法继承,需要符合以下规矩。 第一,就是子女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下,这样一来,就会有合法的权利去继承宅基地。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宅基地是以户口进行确权的,父母在百年之后可以将户主改为子女的名字,这样,宅基地使用权利就得到了继承。 第二,就是子女的户口没有迁到城市,并且他们都一直在村集体中生活。如果满足了要求,那么就可以合法的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利。 但是我们应该要了解到,以下的几种情况是不能够继承的。 第一,户口已经迁到了外乡,比如说女孩出嫁,将自己的户口已经迁到了婆家,那么,你在自己村里就没有继承的权利。如果你的父母在百年之后,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话,那么这个户口就会注销。所以你是没有继承权利的。 第二,如果子女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城市中,这样是不能够享有宅基地的确权工作的。我们都知道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城里人是不能够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力,所以农民朋友的孩子最好不要转到城市,如果转到的话,那么你就不可能拥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利。 第三,虽然都是农村户口,都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但是已经进行了分户,子女如果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因为国家不允许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会将宅基地回收。 以上就是可以继承房屋权力和不能够继承出现的原因,以上三种人虽然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但在房屋出现了破损之后,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修改造。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遗产范畴,谈不上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能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依《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 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有承包和使用的权利。在农民承包的期限之内,如果该农民去世,则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使用该宅基地。但其继承人必须满足继承的条件,必须是农村户口、必须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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