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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逃避执行的人如何强制执行最新的规定
释义
    一、故意逃避执行的人如何强制执行最新的规定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需要哪些相关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需要的相关材料是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的材料,通常情形下,只要提交的材料充足,法院通常都会受理此类请求,并且会采取适合的方式强制相关当事人履行自己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费如何收取的
    法院强制执行费收取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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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