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大队是没有权利随便抓人的。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对于行为人认为需要传唤调查的,需要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出具传唤证进行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基于这一法律条款,有权传唤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而治安大队是公安部门主管的维护治安的专业队伍,是没有权利随便抓人的。 同理,对于刑事案件,一般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是由相关机关来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所以治安大队没有权利随意抓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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