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一、被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遗产吗 1.被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确实有权选择拒绝继承遗产。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他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2.如果继承人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作出书面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将视为他接受了继承。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中有明确的体现。 3.对于受遗赠人来说,他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如果到期没有表示,那么将视为他放弃了受遗赠。 二、独生女儿的遗产继承权 独生女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在我国,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将优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2.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独生子女在诉讼案件中,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那么她可能无法通过诉讼来获得唯一继承权。这主要因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需要明确其他顺位继承人作为被告方。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遗产继承的顺序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三、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情况 1.兄弟姐妹之间确实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但并非所有的继承都会涉及到死者的兄弟姐妹。 2.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也有明确的体现。 这意味着,在继承顺序中,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时,他们才有机会继承遗产。 了解继承权规定,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关于遗产继承的疑问,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让我们帮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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