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成立 |
释义 | 起诉为人民法院所接受而决定受理时,起诉就成立。起诉成立的法律意义是:(1)起诉成立,起诉人就取得了原告的法律地位,开始享有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依法承担诉讼义务。同时,人民法院就取得了对这一具体民事案件的审判权,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各种审判活动,直至作出裁判。(2)起诉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开始形成,双方都要在诉讼中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3)起诉成立,原告就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被告再行起诉,法院也不应再行受理。此即“一事不再理”原则。(4)起诉成立,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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