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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状
释义

起诉状

❶简称“诉状”。俗称“状纸”。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和民事案件的原告人向法院提出控告并请求审判的诉讼文书。有刑事诉状与民事诉状两种。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应当写明:(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机关或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昕依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最后写明年、月、日,并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附项:写明物证和书证的件数,等。
❷与美国法院的简易诉讼程序极不相同,在多数联邦国家的高等法院里,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有四种普通的方式:(1)传票唤令(指按英国司法条例对所有诉讼的开始所发出的令状);(2)传唤令(由高等法院的1名法官进行调解令状);(3)原动议;(4)申请书。起诉状的各种形式都是在历史上逐步形成的。传票传唤令是起诉状的最普通形式。多数诉讼案件需要皇室法庭提起(以前曾在普通法院提起)见[管辖权]。例如,遗嘱之诉,海事之诉,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诉,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诉。传票传唤令程序结束后,诉状交换程序随之开始,也正因如此,在其他法庭诉讼中,也应采用适当的起诉状形式。例如,违反信托义务的诉讼属于大法官法庭管辖(以前曾由衡平法院管辖),见[管辖权],但由传票传唤令开始的诉讼程序,提出的书状应明确指出信托人所违反的义务。传票传唤令必须证明原告要求的附件。通常,请求书应附在传唤令状后面。传票传唤令由法院办公室签发,由原告负责送达。传唤令是向大法官法庭提起诉讼时所采用的诉状形式。因之而引的诉讼程序,主要解决争议的唯一或主要问题,或法律解释的问题,或根据法律制作文书,或为合同文件或其他法律问题制作文据,而不解决任何实质意义上的事实争议。因为这里没有事实争议。以传唤令开始的诉讼程序无需书状。在原告请求不经开庭审理的判决时,不适用传唤令程序。每一传唤令必须包括原告寻求解决争议的声请以及寻求高等法院的愿望指导。在由传唤令引起的诉讼程序中,每一案件都应有请求救济或补偿的简要声明,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请求补偿救济的诉因。由传唤令引起的诉讼由高等法院司法官员审理。如果案件完全属于司法官员管辖,司法官员有权作出适当的裁决;如果超出其管辖权,司法官员应休庭,将令状呈送法官,由法官对此作出适当的裁决。原动议和申请书仅在《最高法院程序》或某些法案的授权或要求的特定情况下使用。例如,《公司法例》规定,公司清算程序由提起申请书开始。《最高法院程序》不适用的程序有:破产程序、婚姻诉讼程序及由特别立法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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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