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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法定主义
释义

起诉法定主义

又称“起诉合法主义”。“起诉便宜主义”的对称。对于构成犯罪,具备法定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无论犯罪嫌疑人及其罪行有何具体情况,公诉机关都必须毫不例外的提起公诉。西方诉讼法学者认为,采取起诉法定主义,有利于强调起诉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起诉法定主义排除公诉机关对起诉的自由裁量权,19世纪中叶以前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从理论上分析,实行起诉法定主义是与有罪必罚的报复刑刑罚思想和注重对犯罪分子进行特殊预防的刑事政策相联系;起诉法定主义有利于防止检察官受政治势力的干扰滥用起诉权,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但是,起诉法定主义不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一律起诉,缺乏灵活性,不利于区别犯罪及犯罪人的不同情况,给予更加适当的处理,不利于犯罪人的改过自新。自本世纪初期,起诉法定主义逐渐为起诉便宜主义所和缓。我国刑事起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提起公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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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