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结束了有纠纷怎么办 |
释义 |
一、土地确权结束了有纠纷怎么办 土地确权结束了有纠纷如下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的;对于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承包权的期限 土地承包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到七十年。 土地承包的期限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计算: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2.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五十年; 3.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七十年; 4.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过国务院林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 三、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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