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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决被物业恶意停水问题的法律建议
释义
    一、解决被物业恶意停水问题的法律建议
    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停业主水的,物业公司停水的,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小区业主有权换物业吗
    小区业主有权换物业的,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物业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提前解聘物业公司,但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物业费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5]《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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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