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的性质及特点 |
释义 | 一、违约责任的特点是什么 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 一方面合同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长的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违反的是其他法律义务,则应承担其他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因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即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害。 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有一定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是民事财产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性质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是当合同一样不履行合同责任时对另一方的救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违约责任的性质和特点具体是如何的”违约责任主要是为了对相关人违约而对其判定相关的责任,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违约责任的性质和特点也因违约责任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