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做精神病人监护人需要病人同意吗 满足条件的监护人进行指派,不需要同意。 《民法总则》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属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对方进行同意了,因为这个涉及到的情况比较特殊,到时候会有相应的部门指定监护人的,但是一定要对精神病人有很好的监护作用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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