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有效吗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有效吗? 自然人借贷中,如果口头约定利息并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法院可以支持! 1、利息可以口头约定。依据《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非金融机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原则上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作为借款合同重要内容的利息应该有书面记载。 ![]() 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私人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亦即就利息而言,可以由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他形式(包括口头方式)加以约定。 2、口头约定利息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面,依据《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换言之,合同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视作带有指引性质的管理性规定,即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借贷双方对于利息有口头约定的,法律也认可其合法性。 3、口头约定利息证明有以下方式。在无书面文字的情况下,关键在于提出主张的一方能否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主张有利息约定的一方能够提供证据,则应当认为双方是有利息约定的。 司法实践中,证明口头约定利息存在可以看借贷双方银行交易的流水记录,被告向原告银行账户转款的行为极具规律性,从转款数额上来看,每期还款数额折合月利率均为3%。原告提交之证据所反映之客观事实与原告之主张基本吻合,亦即原告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原告主张的口头约定利息具有高度盖然性,故本院推定原、被告间就本案借款存在口头约定利息之事实,对原告主张的月息3%之约定,予以采信。 还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关于利息的谈话录音证明利息存在,如在催要被告偿还借款时,对方承认或者答应偿还利息的事实。如果借款时有见证人在场,也可以通过证人作证证明口头约定利息的事实。 二、民间贷款利息怎么算 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1、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合同生效才能对双方产生效力,产生效力后双方才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前者是一般规定,后者是特别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有效吗等相关问题,通过了解我们知道口头约定利息还是要有其他证据作为依据,如人证有其他见证人,物证有录音。这样就比较麻烦,所以,这些最好还是写清在借款合同里为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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