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官司胜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
释义 | 一、官司胜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官司胜诉后诉讼费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申请退还。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规定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诉讼都有什么费用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2.申请勘验、财产保全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起诉诉讼费是否可以退款 起诉诉讼费用能否退回的情况分析如下: 1.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3.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4.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5.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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