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以下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1、书记员核查当事人身份; 2、主审法官(合议制一般为三个法官,其中一个是主审法官,坐在中间;简易程序只有一个法官,也称谓主审法官)宣布开庭; 3、主审法官宣布合议庭组成,并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争询有无申请法官及书记员回避的申请; 4、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宣读答辩书、第三人进行陈述(如果有); 5、由主审法官归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陈述要点,确定争辩内容; 6、质证(对原、被告等提交的证据就其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论证); 7、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根据案件的激烈及复杂程度,可进行一轮或二轮或三轮以上的辩论; 8、最后申述(两三句话表明最后的态度); 9、法庭调解(民事诉讼一般有,主要问双方是否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10、让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 11、当庭宣判或宣布闭庭择日宣判 。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法律网,我们法律网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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