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扣车 |
释义 |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扣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赋予交警这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有: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中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 保管,以备核查。”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 当妥善保管。”同时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 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 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对扣留的车辆依法 处理。” (三)交警扣车期限的法律分析 按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 交警扣留车辆的行为以及扣留车辆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 规定。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交警才能扣留车辆。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交警才能在法定 期间之内扣留车辆。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这是交警扣留车辆的法定理由,除此之外,任何人的物权神圣而不可侵犯,交通警察 不得凭借行政权力予以扣留。 二、交通事故是不是双方都扣车 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轻微,双方当场能够达成和解的话,那交警部门不会扣车。如果事故较复杂或者双方对事故有争议的话,那交警部门一般会扣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三、对于交通事故处理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二)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扣车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扣车必须是要由交警来进行,其他人无权扣车。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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