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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有效存在的债权
释义   一、什么是有效存在的债权
    合法有效的债权: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回让行为无效。作为转答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三、债权发生的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有效存在的债权的关于的相关内容,有效存在的债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债权也可以进行转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需要在合法期限内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以免遭受损失,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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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7: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