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
释义 | 一、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留置盘问 2、行政传唤 3、管束或约束身体 4、扣留 5、强制隔离戒毒 6、收容教育 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 (二)“两指”,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 二、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一)约束措施:“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留置盘查: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留置至四十八小时,进行继续盘问。 (三)强行驱散: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危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扣留;第15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批准对严重的突发性事件可以实行现场管制,人民警察可以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 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什么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 (二)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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