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二、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1、被告举证期限规则。被告举证期限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因不可抗力或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而需要逾期提供证据的,期限是正当事由消除的10内。 2、被告补充证据的限制规则。被告补充证据应当在一审程序中,并经人民法院允许。被告可以补充提供证据的原因是原告或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 3、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规则。《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不得自行收集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三、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期限有多长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的审理期限: 1、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 2、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的相关内容,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有重复起诉、没有按照规定先提起行政复议的,没有产生实际影响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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