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保全申请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案件胜诉了,但是最终能全额要回钱的不多。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想既打赢官司又要回钱,就需要事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财产保全。那么诉讼保全申请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一、诉讼保全申请的注意事项 1、提出时间 诉讼保全申请可以在立案时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立案后向案件主审法官提出。实务中,有的法院不接受立案时提出,原告可以先准备出材料在立案时提交,如果被拒,延迟到业务庭提交。 2、信息尽量完备 尽量提供详细的被申请人财产信息,包括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不能是工资户,否则法院不予查封冻结。工资户不一定是基本账户,从基本账户转到一般账户的款项也可作为工资)。 3、需要提供相应保全资产的担保。 如果是以房产做担保,需要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担保书原件,在法院审核批准后,需要产权人本人到法院做笔录。担保房产不能有抵押或者已经查封的情况,否则不予接受 如果是以存折(银行卡)内人存款做担保,需要提供存单(银行复印件),最好附银行存款余额明细。如果是原告本人提供以上即可,如果是案外人,需要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理,也需要到法院做笔录。 一般要在结案后才解除担保。 二、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诉讼保全申请的注意事项。为了确保我们在申请诉讼保全的合法权益,上文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您有不明白的地方,最好事情专业律师来为您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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