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用权使用期限 |
释义 |
一、专用权使用期限 (一)商标专用权期限的规定是:商标专用权期限有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二、商标专用权的特点是什么 (一)及时有效性行政保护相对于司法保护而言,突出的特点是效率高,这已被中外商标专用权人所认可。从受理案件数量来看,行政执法机关的受理量占案件总数的90%左右。特别是在采取处理措施方面,行政执法机关有权责令侵权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这非常有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案件的处理结果方面,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时间一般均快于司法判决,即使涉及疑难问题,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由于同属于一个系统,效率也很高。 (二)手段多样性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行政执法手段对侵权嫌疑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询问、检查、调查、责令封存等。 三、商标专用权的特诊有哪些 (一)商标专用权是经过国家确认的,是一种权力,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这个机构有权去受理商标,批准商标。 (二)商标权具有一定的专有性质,特称为独占性或者垄断性。 (三)商标权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一个国家核准的商标,只有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是没有效力的。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专用权使用期限相关内容,商标专用权期限的规定是:商标专用权期限有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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