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编作品中具体著作权归谁所有 |
释义 | 一、汇编作品中具体著作权归谁所有 汇编作品中具体著作权归汇编人所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关于著作权转让需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著作权转让需要费用如下: 1.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 2.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 3.登记5年内转让:1100元/件 4.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 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 三、著作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转让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并约定好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条款。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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