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漏水,我们该找谁?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请教各位:我在199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后来发现厨房、卫生间多处有漏水,找房产公司修了好几次。最近又发现有多处有漏水,我现在应该找谁处理此事?谢谢! 广东广州李雄飞律师回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应根据质量保证书及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海南海口王云鹏律师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某律师回复: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因此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上述最低保修期限内,开发商都应无条件的承担修复的责任。 这种情况要求退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退房实际上就是解除合同,而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有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的出现,而且在违约一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解除合同。 法律网网友咨询:律师,你好。我家住五楼,六楼因装修卫生间造成我家卫生间及客厅墙顶渗水,我想让他家把弄好,可是他家人态度十分刁横,说要搞就我家出所有的钱,否则他家是不会搞。因为渗水问题我们请教了建筑工人,他们说是他家的改动水管的原因造成的渗水。我想问一下,如果是他家的原因,他家要我家出所有的钱搞。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他家有拒绝搞。我该怎么办?(因为我们是单位回迁的房子,也没有物业管理。开发商也不管。)从法律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某律师回复:应当由楼上住户负责,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根据你的损失情况,收集相应的证据,可以依法起诉,当然首先你需要考虑的是本案有无起诉的必要。 康建忠律师回复:建议你首先向房屋的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根据你的叙述,管理房屋的是单位?),由其出面协调。 如果协调不成,我认为你应当立即以房屋的建设单位、建筑公司、楼上住户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查明情况后,确定是房屋质量问题,还是楼上住户的装修不当,由责任人承担赔偿和补救责任。 当然,在起诉前,正如第2楼律师已经回答的,你一定要收集和准备好充足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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