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盟军最高统帅总部特别通告 |
释义 | Special Proclamation of the Supreme Headquarters of Allied Powers1946年1月19日由盟军最高统帅总部公布于东京的通告。《通告》宣布,为审讯被检举的罪犯,将不问其所被检举的犯罪行为(包括破坏和平的罪行)是其个人单独的行为抑是代表某一团体的行为或二者兼有,应立即组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此项规定,并不妨碍在日本国内、或与日本交战的其他联合国国内为审讯战争罪犯而设立的一国的、或国际的、或占领军的法庭委员会,或其他审判机关的管辖权。通告附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对法庭的组织、管辖权及其工作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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