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起源 |
释义 |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的产生。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产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并不存在,因为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和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国家法律保护奴隶主或封建主贵族的特权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这样条件下,就不可能产生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在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之后才产生的。古代希腊、雅典等民主制度下有些法律的内容也涉及到一些国家制度的根本问题,虽然还不是国家的根本法,但却具有一定的宪法性质,对于近代宪法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影响。然而作为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紧密联系着的,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确认,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使资产阶级认识到,必须要用宪法对封建王权进行限制,他们打着“民主”、“平等”的旗帜,提出实行“民主政治”,主张任何人都不应有超越社会法律的权利,任何个人的专制对社会都是有害的。(2)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需要用宪法来确认革命胜利成果,以调整国家中的阶级矛盾,防止封建贵族阶级的复辟,资产阶级用根本法形式使民主制度法律化,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显示自己所确立的民主制度确实比封建制度优越。(3)资产阶级为了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实质和资产阶级专政,为了防止工农革命,必须把本阶级的民主装扮成全体国民的民主,用“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议会至上”等资产阶级民主外衣,使人们相信资本主义社会是“人人平等”的理想王国。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制定宪法。(4)资产阶级为了发挥本阶级管理国家的能力,必须确认本阶级成员的民主权利,并通过各种方式来保障他们享有和行使这些民主权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便是把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法律化,并把这种确认民主制度的法律,提高到特殊崇高的地位。这种法律就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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