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侦查辨认
释义

侦查辨认

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观察、识别的一种侦查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侦查辨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侦查辨认作了专门规定。侦查辨认是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侦查方法,分公开辨认和秘密辨认。辨认可以证实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为确定侦查方向提供线索,为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侦查辨认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各自管辖的案件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照片不得少于5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6)辨认的经过和结果等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7)人民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使用辨认结果,应认真查证、复核,并要有其他材料印证。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