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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证如何办理
释义
    导读: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如果有人要收养孩子,那么就要办理收养证。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办理收养证:
    办理领养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9、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
    10、收养人有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生育情况(如无生育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11、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报案证明属实。
    12、收养人夫妻同到收养机关办理手续。
    13、民政部门审查合格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手续的办理人持以上资料去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五全天
    办理地点:地县市特区民政局政策咨询机构:地县市特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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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