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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工伤伤残津贴的标准金额
释义
    一、如何计算工伤伤残津贴的标准金额
    伤残津贴是按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二、伤残津贴是单位给的还是社保给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应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津贴发放到什么时候为止
    一直发放到退休,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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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