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二、如何向法院起诉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征地拆迁纠纷原因包括哪些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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