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注销是否涉及保证责任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注销是否涉及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注销是不涉及保证责任。公司注销后,公司不再享有法人资格,公司不再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所以担保无效。债权人应该在企业清算时,主张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二、法人注销所需资料有哪些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企业法人公章; 7.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注销的几种情况 法律网提醒,公司被注销有如下情形: 1.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中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且不续的; 4.当出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 5.公司因为要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6.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解散的;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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