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 二、卖假药行为定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行为人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盈利; (二)销售假药的实施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实施销售假药行为十个人的,需要满足个人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三)销售者卖的假药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的以及应当以假药处理的药品和非药品; (四)销售假药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销售假药对公民身体健康足以造成危害或者已经造成危害。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综上可知,国家对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切勿违背法律规定。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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