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权的登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共有,另一种是股份共有。不同的登记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划分方法。简而言之,共同所有权是一种不分股份大小的共同所有权。原则上,考虑到出资等因素,平均分配。共同所有权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但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的除外。因此,如果双方出资不同,应登记为股份共有,并清楚地记下各自的股份。其次,签署书面协议是不够的。最好签一份书面协议:写明出资方式、出资额、谁来还贷、如何分割,以及如何承担或分担相关税费、租金收入、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做到权责分明。如双方发生争议,本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还款的性质,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银行贷款也属于当事人的出资,出资方式为融资;有的法院认为,只有实际提取的首付款和每月返还的利息、本金才可视为出资。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支付给银行的本息之和,而不是将投资总额计算为房价的简单总和。 因此,如果一方向银行借款并单独偿还,则有必要在书面协议中明确银行贷款是否视为一方的出资以及今后的分割方式。一方向银行借款,双方共同还款的,应当详细说明资金进出的账户,每月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款。在某些情况下,一方支付现金给借款人偿还贷款,这使得纠纷发生后难以证明自己的贡献。我们应该在共同投资中避免这种风险。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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