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强制措施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强制措施
    可以执行强制措施的情况有: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有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三、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前者是一系列的强制措施的总称,后者是具体的一个强制措施,二者是包含于被包含关系。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0: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