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分公司准备材料 |
释义 | 一、成立分公司准备材料 设立分公司所需纸质资料,一部分为网上信息填写完成之后打印出来,另一部分需要自行提前准备。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7)拨款证明(有些地方会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 (8)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9)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初审通过之后,打印申请表,填写。 ![]() 二、成立分公司的流程 成立分公司的流程相对成立一般公司来说,流程会相对简单许多,首先是核准名称,通过之后就可以提交相关材料,之后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就可以到工商局领取执照,最后带着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制定刻章地点办理刻章等事项。 三、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成立分公司准备材料”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是由总公司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但是分公司的经营成本相对来说要较为节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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