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车损吗 |
释义 | 一、保险公司赔车损吗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的,车辆损毁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如果没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免赔情形的,保险公司要赔付车辆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二、新车车损险怎么计算 车辆损失险计算方法并不复杂,其计算公式为:车辆损失险保费=(基础保费+车辆购置价*费率)*优惠系数。在此公式中,基础保费和费率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车辆购置价是根据实际车型确定的,优惠系数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车辆上年度的理赔情况及保险公司车险承保政策自己制定的。现行的车损险有三种保险形式:一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二是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三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采用第一种形式,因为后两种形式与第一种形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都是按比例赔付的,而第一种按新车购置价承保是全额赔付的。车辆损失险计算方法因为不同保险公司不同的条款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三、车损险怎么算 车损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现行的车损险有三种保险形式:一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二是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三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 车损险保额方式: (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 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 (三)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这种投保方式通常发生在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往往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过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保险公司赔车损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的,车辆损毁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如果没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免赔情形的,保险公司要赔付车辆损失。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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