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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哪些
释义
    一、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方人民法院。
    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再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
    
    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能够表面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议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两方当事人认可延时的能够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到调解协议的,两方当事人能够自调解协议奏效之日起15日内共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到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能够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自愿原则。即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自愿是调解的前提,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调解,调解就无法进行,自愿是调解达成协议的必要条件,当事人不自愿就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2、依法调解的原则。
    3、平等协商的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很多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大家在工作中交流不及时、沟通不彻底导致的,所以要是在工作中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可以找对方说清楚,把误会解开,就不会再有什么争议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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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