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一、企业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纳入黑名单的后果有: 1.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信用受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的时候,信用会遭到质疑,在与他人合作时,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认定著名商标时同样会受到阻碍。 3.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形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 三、怎么从失信人名单中恢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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